2024中級安全工程師《化工安全》重點解析: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
在備考2024年中級安全工程師考試的過程中,《化工安全》科目中涉及的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是一個非常重要且高頻考的考點。了解和掌握關于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的相關知識,不僅能幫助考生應對考試,更為重要的是,這對于實際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今天,我們將詳細解析這一重點,幫助大家深入理解并掌握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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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事故類型 |
定義 |
物體打擊 ? |
指物體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產(chǎn)生運動,打擊人體,造成人身傷亡事故,不包括因機械設備、車輛、起重機械、坍塌等引發(fā)的物體打擊。 |
車輛傷害 |
指企業(yè)機動車輛在行駛中引起的人體墜落和物體倒塌、下落、擠壓傷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設備提升、牽引車輛和車輛停駛時發(fā)生的事故。 |
機械傷害 ? |
指機械設備運動(靜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夾擊、碰撞、剪切、卷入、絞、碾、割、刺等傷害,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機械傷害。 |
起重傷害 ? |
指各種起重作業(yè)(包括起重機安裝、檢修、試驗)中發(fā)生的擠壓、 墜落(吊具、吊重)、物體打擊等。 |
觸電 ? |
電擊、電傷、雷擊,不包括起重作業(yè)(包括起重機安裝、檢修、試驗)中發(fā)生觸電事故的危險。 |
淹溺 |
人體落入水中造成傷害的危險,包括高處墜落淹溺,不包括礦山、 井下透水等的淹溺。 |
灼燙 ? |
指火焰燒傷、高溫物體燙傷、化學灼傷(酸、堿、鹽、有機物引起 的體內外灼傷)、物理灼傷(光、放射性物質引起的體內外灼傷),不包括電灼傷和火災引起的燒傷。 |
火災 ? |
由于火災而引起的燒傷、窒息、中毒等傷害的危險,包括由電氣設備故障、雷電等引起的火災傷害的危險。 |
高處墜落 ? |
指在高處作業(yè)時發(fā)生墜落造成沖擊傷害的危險。不包括觸電墜落和行駛車輛、起重機墜落的危險。 |
坍塌 ? |
指物體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過自身的強度極限或因結構穩(wěn)定性破壞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溝時的土石塌方、腳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適用于礦山冒頂片幫和車輛、起重機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 |
冒頂片幫 |
指礦井工作面、巷道側壁由于支護不當、壓力過大造成的坍塌,稱為片幫;頂板垮落為冒頂。 |
透水 |
礦山、地下開采或其他坑道作業(yè)時,意外水源帶來的傷亡事故。 |
放炮 |
?指爆破作業(yè)中發(fā)生的傷亡事故。 |
火藥爆炸 |
指火藥、炸藥及其制品在生產(chǎn)、加工、運輸、儲存中發(fā)生的爆炸事故。 |
瓦斯爆炸 ? |
是指可燃性氣體瓦斯、煤塵與空氣混合形成了達到燃燒極限的混合物,接觸火源時,引起的化學性爆炸事故。 |
鍋爐爆炸 ? |
指鍋爐發(fā)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鍋爐發(fā)生壓力急劇釋放、沖擊波和物體(殘片)作用于人體所造成的危險。 |
容器爆炸 ? |
壓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氣體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內盛裝的 可燃性液化氣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發(fā),與周圍的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遇到火源時產(chǎn)生的化學爆作,也稱容器的二次爆炸。 |
?其他爆炸 (粉塵) |
可燃性氣體、粉塵等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接觸引爆能源 (包括電氣火花)發(fā)生爆炸的危險。 |
中毒和窒息 ? |
化學品、有害氣體急性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等危險。 其他傷害如扭傷,跌傷,凍傷,野獸咬傷,釘子扎傷等。 |
其他傷害 |
如扭傷,跌傷,凍傷,野獸咬傷,釘子扎傷等。 |
練習 : 【模擬題-單選】2019 年 12 月 10 日,某熱力公司供熱鍋爐發(fā)生故障。故障搶修 過程中,發(fā)現(xiàn)鍋爐房橋式起重機主鉤抱閘故障,存在溜鉤現(xiàn)象。由于起重設備廠 家人員不能及時到場,工作負責人急于恢復供熱,安排檢修工甲站在橋式起重機 主鉤抱閘處,采用扳手配合制動。起吊過程中,抱閘閘箱突然破裂,一碎片擊中甲的頭部,經(jīng)送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根據(jù)《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 該事故的類別為( )。
A.物體打擊事故
B.起重傷害事故
C.其他傷害事故
D.機械傷害事故
【參考答案】B
【解析】起重傷害:指各種起重作業(yè)(包括起重機安裝、檢修、試驗)中發(fā)生的擠壓、墜落(吊具、吊重)、物體打擊等。
通過對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的重點解析,我們不僅能夠加深對該知識點的理解與記憶,還能在實際工作中有效運用這些知識,防范事故的發(fā)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生產(chǎn)安全。希望各位考生在備考過程中認真學習,扎實掌握每一個重點知識,為2024年的考試做好充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