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級安全工程師《法律法規(guī)》考點解析:?;饭芾砑笆褂?
在2024年初級安全工程師考試的《法律法規(guī)》科目中,?;返墓芾砑笆褂檬强忌仨氈匾暤年P鍵領域。這一部分涉及的法規(guī)條款繁多且復雜,需要考生系統(tǒng)學習和深入理解。優(yōu)路教育提供的考點解析資料包將幫助考生全面掌握這一重要考點。
考點:安全生產條件的安全評價★★
第二十二條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yè),應當委托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對安全生產條件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方案。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yè),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在港區(qū)內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yè),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考點:生產、儲存劇毒、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專項管理★
第二十三條 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如實記錄其生產、儲存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數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丟失或者被盜;發(fā)現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丟失或者被盜的,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設置治安保衛(wèi)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wèi)人員。
考點: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 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tǒng)稱專用倉庫)內,并由專人負責管理;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并實行雙人收發(fā)、雙人保管制度。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以及儲存數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五條 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核查、登記制度。
對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應當將其儲存數量、儲存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港區(qū)內儲存的,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
考點: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
第二十九條 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規(guī)定數量的化工企業(yè)(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的除外,下同),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第三十一條 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化工企業(yè),應當向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條規(guī)定條件的證明材料。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自收到證明材料之日起45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fā)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其頒發(fā)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情況及時向同級環(huán)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通報。
總結來說,《法律法規(guī)》科目中關于危化品管理及使用的考點涵蓋了從安全評價到專項管理,再到倉庫安全和安全使用許可等多個方面。這些規(guī)定旨在確保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和使用過程安全可控,減少事故發(fā)生的風險。優(yōu)路教育的考點解析資料包將為考生提供全面的指導,助力考生在2024年的初級安全工程師考試中取得優(yōu)異的成績,邁向專業(yè)發(fā)展的新階段。祝愿每位考生備考順利,考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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